生產經營
廢氣治理措施
采用電能和太陽能取代燃煤鍋爐向職工洗浴提供熱水,取消燃煤鍋爐建設;采礦廢石全部進入企業自建碎石加工廠加工后外售供綜合利用,選礦廢石全部外售綜合利用,取消臨時廢石臨時堆場建設;尾礦庫增設長150m、高3m的防風抑塵網;選礦廠除塵器由文丘里水膜除塵器調整為振弦洗滌除塵器,篩分車間增設2套,粉礦倉增設3套除塵器;充填站水泥倉增設2套MC064單機脈沖式除塵器(除塵效率99%);增設一套充填系統,取消臨時尾砂干堆場。
廢水治理措施
取消了廢石臨時堆場、尾砂臨時干堆場和鍋爐房的建設,無堆場淋溶廢水和濕式脫硫除塵廢水的產生。由于建設單位勞動定員減少導致生活污水量減少,優化生活污水站建設規模,污水處理站實際建設處理規模50m3/d。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措施
取消燃煤鍋爐建設,無鍋爐爐渣產生;采礦廢石全部進入企業自建碎石加工廠加工外售,選礦廢石外售給周邊村莊作為鄉村臨時道路路基鋪設及非承重建筑結構使用,當路基鋪設及非承重建筑結構使用量飽和的情況下,選礦廢石外售作為建筑用粗骨料,根據其銷售去向,廢石銷路有保障。評價提出選廠運行時應做到廢石及時裝車外運,不得在廠區內堆存。為防范廢石利用不暢時產生的揚塵污染,評價要求建設單位需設置移動式的噴淋設施,在出現廢石暫時堆存時,采取灑水噴淋措施以抑塵,并盡快外運綜合利用;若出現長期利用不暢時,應在場內設置廢石臨時貯存棚,不得露天堆存廢石。
尾礦庫變更
尾礦庫建設位置由原環評位置向西北方向偏移約110m,總庫容由177.0萬m3變為168.16萬m3,有效庫容為147.98萬m3,尾礦庫壩壩高由6m增加到8m。由于選礦生產用水對水質具有一定要求,建設單位委托設計單位對在原尾礦庫放礦方式進行了優化設計,增加尾礦回水有效沉降距離,回水泵房設在西北角,放礦方式由原環評批復的壩體四周放礦調整為在尾礦庫南側及東側壩前多管均勻放礦;尾礦庫位置向西北方向偏移110m。采用溢洪道排洪,虹吸方式回水,取消溢流井。
增加一條充填系統,礦山的開采規模和尾礦產生量均發生了變化,每年進庫尾砂僅3.07萬m3,根據有效庫容147.98萬m3計算,可滿足礦山18.8年服務年限。
采用電能和太陽能取代燃煤鍋爐向職工洗浴提供熱水,取消燃煤鍋爐建設;采礦廢石全部進入企業自建碎石加工廠加工后外售供綜合利用,選礦廢石全部外售綜合利用,取消臨時廢石臨時堆場建設;尾礦庫增設長150m、高3m的防風抑塵網;選礦廠除塵器由文丘里水膜除塵器調整為振弦洗滌除塵器,篩分車間增設2套,粉礦倉增設3套除塵器;充填站水泥倉增設2套MC064單機脈沖式除塵器(除塵效率99%);增設一套充填系統,取消臨時尾砂干堆場。
廢水治理措施
取消了廢石臨時堆場、尾砂臨時干堆場和鍋爐房的建設,無堆場淋溶廢水和濕式脫硫除塵廢水的產生。由于建設單位勞動定員減少導致生活污水量減少,優化生活污水站建設規模,污水處理站實際建設處理規模50m3/d。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措施
取消燃煤鍋爐建設,無鍋爐爐渣產生;采礦廢石全部進入企業自建碎石加工廠加工外售,選礦廢石外售給周邊村莊作為鄉村臨時道路路基鋪設及非承重建筑結構使用,當路基鋪設及非承重建筑結構使用量飽和的情況下,選礦廢石外售作為建筑用粗骨料,根據其銷售去向,廢石銷路有保障。評價提出選廠運行時應做到廢石及時裝車外運,不得在廠區內堆存。為防范廢石利用不暢時產生的揚塵污染,評價要求建設單位需設置移動式的噴淋設施,在出現廢石暫時堆存時,采取灑水噴淋措施以抑塵,并盡快外運綜合利用;若出現長期利用不暢時,應在場內設置廢石臨時貯存棚,不得露天堆存廢石。
尾礦庫變更
尾礦庫建設位置由原環評位置向西北方向偏移約110m,總庫容由177.0萬m3變為168.16萬m3,有效庫容為147.98萬m3,尾礦庫壩壩高由6m增加到8m。由于選礦生產用水對水質具有一定要求,建設單位委托設計單位對在原尾礦庫放礦方式進行了優化設計,增加尾礦回水有效沉降距離,回水泵房設在西北角,放礦方式由原環評批復的壩體四周放礦調整為在尾礦庫南側及東側壩前多管均勻放礦;尾礦庫位置向西北方向偏移110m。采用溢洪道排洪,虹吸方式回水,取消溢流井。
增加一條充填系統,礦山的開采規模和尾礦產生量均發生了變化,每年進庫尾砂僅3.07萬m3,根據有效庫容147.98萬m3計算,可滿足礦山18.8年服務年限。